产检的时间和次数?在“十月怀胎”的过程中,胎儿由一个小小的,在妈妈的肚子里一天天长大,以致长大成型,但在这漫长的一段日子里,我们怎样知道他是否健康成长呢?产检是照护胎儿健康的重要阶段,下面厦门妇产医院医师来介绍一下产检的时间和次数。
孕早期(<12周 3个月)1次孕早期至少1次产前检查确诊怀孕后在停经12周(3个月)内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次产前检查初诊正常→1~2月后复诊
孕中期(13~27周 3+个月~6+个月)4次每月一次产前检查(16周 4个月、20周 5个月 、24周 6个月、28周 7个月)
孕晚期(28~40周 7个月~10个月)8次孕28~36周→1次/2周(30周 7+个月、32周 8个月、34周 8+个月、36周9个月)
孕36周 9个月后→1次/周(37周、38周、39周、40周)
整个产检共检查13次一般至少应检查8次以上或>28周 7个月后加强产前检查有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者如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由医师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医师提醒:按时到医院产检对妈妈和胎儿的健康有益,如有无腹痛、阴道出血、发烧、有毒物质接触、头晕、头痛、眼花等不适,有无胎动异常、阴道流液等。都要马上到医院检查,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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